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科区〔2022〕8号各市科技局、各有关高校:现将《安徽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教育厅2022年10月26日安徽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第二条安徽省级大学科技园(以下简称“大学科技园”)是指以具有科研优势特色的高校为依托,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业孵化、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第三条高校是大学科技园建设发展的依托单位,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广大师生及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搭建服务平台,并对省内符合条件的认定为“省级大学科技园”,第六条大学科技园要发挥创新资源集成功能,第八条大学科技园要发挥科技创业孵化功能,第九条大学科技园要发挥创新人才培养功能,第三章认定条件第十一条申请认定大学科技园应具备以下条件:1.以具有科研优势特色的高校为依托,省内高校是大学科技园认定申报主体,第十七条申请认定大学科技园须准备以下申报材料:1.《安徽省级大学科技园申报书》,省科技厅会同省教育厅对设区市科技局提交的变更申请、取消认定建议进行审核,附件:安徽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申报书.doc安徽省级大学科技园建设方案提纲.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