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为加快中国(肇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促进我市企业贸易数字化转型,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做大做强,现开展2022年中国(肇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第三批申报工作,二、第三批申报项目为2022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且未在2022年中国(肇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第一、二批申报中获得支持的项目,三、请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11月2日前向属地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四、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于2022年11月4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五、汇率换算以国家外汇管理局2022年10月25日公布的人民币中间价汇率(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167计算)为准,六、如无申报项目,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也需书面函复市商务局,附件:1.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国(肇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使用细则的通知(肇商务函〔2022〕20号)2.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国(肇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申报指引的通知(肇商务函〔2022〕25号)肇庆市商务局2022年10月26日(联系人:焦芷颖,联系电话:2858636,电子邮箱:sswj_dsk@zhaoqing.gov.cn)附件:1.附件1: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国(肇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使用细则的通知.pdf2.附件2:肇庆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中国(肇庆)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专项资金申报指引》的通知.pdf3.附件表格(可编辑版).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