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10日武胜县输变电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动本县输变电施工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对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对于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新入驻本县和新注册的输变电施工企业年度缴纳税收超300万元且承诺5年内税收不减少的,年度经济贡献增加量为300万元及以下,按年度经济贡献地方实得部分增加量30%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年度经济贡献增加量为300万元—1000万元(不含300万元,按年度经济贡献地方实得部分增加量40%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年度经济贡献增加量为1000万元—3000万元,按年度经济贡献地方实得部分增加量50%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年度经济贡献增加量为3000万元以上,按年度经济贡献地方实得部分增加量60%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资质等级晋升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的企业,新注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的企业奖励20万元,第九条申报与初审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由输变电施工企业于次年1月10日至1月25日向武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