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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2022-02-11
现就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落实部门分工认真贯彻落实本地区关于“双减”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决策安排,充分体现文化和旅游部门在落实“双减”部门任务分工中的责任担当,全力配合牵头部门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加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和管理办法,已明确由教育部门作为本地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的,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广泛听取基层文化和旅游部门及相关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等对规范管理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促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为本部门或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配合教育部门加强青少年艺术成长规律研究,对不同文化艺术门类所涉及的培训场所基本硬件条件、培训师资条件、安全保障措施、课程内容设置等方面做好专家论证和专业把关,五、坚持依法行政在配合做好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管理相关工作中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依规依纪办事,积极配合本地区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据和部门权责清单,加紧推动本地区进一步明确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管理工作的生产安全责任,我部将全力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好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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