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鄞农发〔2022〕178号正文内容宁波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千村万元”示范基地和市级种植业“六园”创建工作的通知》和鄞州区农业农村局鄞州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鄞州区市级种植业“六园”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鄞农发[2020]205号)的通知精神,各镇(街道)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自愿申报,2022年我区共申报市级种植业“六园”示范基地创建项目3个,分别为:咸祥镇咸祥相中家庭农场、横溪镇梅峰云雾茶叶有限公司、横溪镇横溪晟泰家庭农场,10月18日,我局联合区财政局,组织市级相关专家开展了市级种植业“六园”创建示范基地验收工作,通过查阅项目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建设情况,对照市种植业“六园”认定细则进行考评,最终认定宁波市鄞州相中家庭农场的“精品果园”、宁波市鄞州梅峰云雾茶叶有限公司的“生态茶园”和宁波市鄞州横溪晟泰家庭农场的“特色菌园”符合市级种植业“六园”创建标准,通过区级验收,特此报告,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