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人社函〔2022〕193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遴选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5号)等文件精神,为稳慎推进我省知识技能型职业的等级认定工作,按“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通过综合评估,我厅择优遴选了7家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知识技能型职业等级认定首批试点(名单见附件),试点机构可面向社会开展相应知识技能型职业、等级的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试点期限1年,知识技能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采用智能化考试方式,同一职业(级别)按照全省统一标准、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的原则,由省人社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指导、监督,试点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试点机构要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内部监督、问题回溯、责任追究机制,建好工作台账和数据库,妥善保管认定实施原始文档,做到全程留痕,结果可追溯、可倒查,提高工作人员队伍素质,夯实评价规范、题库资源等技术条件,切实做好相关事项的公告、公示,主动接受各级人社部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社会监督,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沟通联系,附件:湖南省社会培训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名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2年10月24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731-84900478)附件:湖南省社会培训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