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保障措施第一条制定斗门区服务制造业企业用电工作方案,根据并网容量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30万元,第六条鼓励区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区内制造业企业有序用电保障服务工作,有序用电扶持资金申报项目主要为四个,分别为企业实施自发电补贴、新建光伏发电设备补贴、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奖补、利用蓄冷手段节能用电补助,第三章奖补条件和标准第十条企业实施自发电补贴(一)申报要求:企业在202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自建(购)或租用发电机组,(二)补助标准:根据自建(购)或租用发电机总装机容量按2万元/100千瓦/月标准进行补助,(三)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申报表、自建(购)或租赁发电机组投入成本的证明材料(包括购买、建设安装发电机费用发票,(三)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申报表、光伏设备并网相关材料,第十三条企业利用蓄冷手段节能用电补助申报(一)申报要求:企业利用冰蓄冷、水蓄冷实行节能用电,(二)补助标准:1、企业新建水蓄冷设备装配容量达到300冷吨且不高于500冷吨的,2、企业新建冰蓄冷设备装配容量达到500冷吨且不高于1000冷吨的,第十四条对区属国有企业参与区内制造业企业有序用电保障服务产生的费用,(三)公示:拟补贴企业名单经斗门区企业用电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