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1.《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二、受理条件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小微企业三、申请材料1.符合条件人员名单,2.劳动合同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四、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期)五、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服务六、办事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确定七、办理方式网上或窗口受理:通城县便民服务大厅就业窗口办理咨询电话:0715-4353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