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沙头角林场申请办理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修筑森防管护用房),申请范围位于盐田区海山街道,面积约289.98平方米,经核查,约289.98平方米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2013修订版)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23日,公示期30天,公示地点: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公示网站: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pnr.sz.gov.cn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pnr.sz.gov.cn/yt/在公示期间,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联系(联系人:冼工,联系方式:25351937),附件:广东省沙头角林场森防管护用房范围示意图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