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根据翠屏区住房保障实物配租相关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将刘柱林户申请家庭拟列为住房保障实物配租家庭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10日内向翠屏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具体情况,监督电话:0831-8736075宜宾市翠屏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2022年10月24日住房保障实物配租特殊救助家庭拟入住名单序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社区保障人数(人)保障面积(㎡)共同保障对象现有住房面积(㎡)收入类型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申请人关系私房面积保障性住房面积直管公房面积单位公房面积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1刘柱林51150219580628****安阜新街社区232李宗琼51150219590425****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