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给予国家级贸易促进平台200万元资金支持,(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商务厅、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厅、省外汇管理局、省税务局、哈尔滨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支持培育外贸自主品牌建设,单户企业年度最高补贴30万元,单户企业年度最高补贴300万元,(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商务厅、财政厅、哈尔滨海关、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六、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单户企业年度最高补贴300万元,单户企业年度最高补贴30万元,单户企业年度最高补贴20万元,单户企业年度最高补贴1万元,单户企业年度最高补贴1万元,单户企业年度保费最高补贴150万元,单户企业年度保费最高补贴50万元,单户企业年度保费最高补贴50万元,(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商务厅、财政厅、银保监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十、支持开展外贸集疏运服务体系建设,(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商务厅、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十二、提升外贸企业汇率避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