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全文:佛山市高明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高明区推进撂荒地复耕稳定粮食生产奖补行动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一、政策出台背景和目的粮食问题关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委农办〔2021〕13号)精神,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复耕撂荒地并流转种植粮食,《中共佛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佛山市2021年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佛委农工办〔2021〕6号)和《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撂荒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年-2023年)〉的通知》(佛农农〔2021〕14号)要求,我区要完成撂荒地复耕面积0.693万亩,出台撂荒地复耕复种奖补政策对于稳定我区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制定了《高明区推进撂荒地复耕稳定粮食生产奖补行动方案(2022年-2023年)》,二、文件主要内容解读以撂荒一年以上(含一年)耕地的农户、合作社、企业,实现复耕面积5亩以上(含5亩)种植水稻、玉米、豆类等粮食作物,并承诺3年内不弃耕,按照复种面积每亩200元一次性补贴,本补贴方案实行效益及复耕时间挂钩,复耕主体要签订连续耕作3年或以上的承诺书,未来3年发现撂荒的,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实行跨年度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