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交通运输管理机构、有关航运企业:为推动我市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水路运输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宁波市航运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在异议材料上盖章或签字,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经公示无异议的评价结果,将作为本次信用评价活动的最终结果,附件:2022年度宁波市航运企业信用评价结果2022年度宁波市航运企业信用评价结果.doc宁波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