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依据《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沈工信发〔2019〕96号),市工信局决定开展2022年第二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组织申报及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详见《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1),二、申报要求(一)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2日,(二)材料:1.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按提纲(见附件2)编写申请报告及附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并附报告中提及的相关资质的证明文件以及上年度审计报告,上述材料应形成目录以方便查阅,将上述材料Word格式文件(文字表格部分)和PDF格式文件(全部材料带章和证明文件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初审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时间另行通知,2.沈阳市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填报汇总表(附件3),并将汇总表Excel格式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三、联系方式佟盛,22720452,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A座502办公室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沈工信发〔2019〕96号).pdf附件:2《沈阳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附件:3沈阳市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xls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