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长沙市海智计划工作站认定和考核评审办法》已经市科协2022年第十二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为做好长沙市海智计划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认定和考核的评审工作,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海智计划工作站的认定与考核评审工作,第五条评委在评审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充分、独立地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工作人员向评委组介绍申报材料审查情况,参评单位接受评委组问询,评委组根据计分统分结果形成评审意见,第九条《长沙市海智计划工作站认定评分指标表》(附件1)根据认定评审内容制定,由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提出评审意见,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在评审会前对考核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向评委组介绍考核材料审查情况,参评单位接受评委问询,评委组根据计分统分结果形成评审意见,第十三条《长沙市海智计划工作站考核评分指标表》(附件2)根据考核评审内容制定,相关附件下载:长科协发〔2022〕36号长沙市海智计划工作站认定和考核评审办法.doc长科协发〔2022〕36号长沙市海智计划工作站认定和考核评审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