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及《丹东市利用外资政策财政奖励的实施细则》,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商务局初审,丹东市商务局在严格审核并征求市财政局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丹东市2021年度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拟奖励的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来信、来电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及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0日至28日)受理部门:丹东市商务局(丹东市银河大街100号1805室)联系电话:312542017604159271附件:丹东市2021年度利用外资奖励项目资金分配方案丹东市商务局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