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厦门生态文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厦委办发明电〔2022〕13号)的要求,我区完成了4个生态文明工作先进集体、8个生态文明工作先进个人候选对象推荐工作,现将拟推荐集体和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至25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的工作日向公示人员所属受理审核部门提出,反映人须实名反映以示负责,所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一经查实,将依规查处,投诉电话:0592-6085515邮箱:393558725@qq.com附件:厦门市生态文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中共海沧区委海沧区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