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创业孵化基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5号)第五条“各地每年要对辖区内创业孵化基地运行情况和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考核,现将2022年度考核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为全面正确评价创业孵化基地和孵化企业创业情况,通过开展创业孵化基地考核,二、考核工作小组为顺利推进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工作,成立创业孵化基地考核工作小组,三、考核对象经市人社局认定的28家创业孵化基地(详见附件1),六、考评内容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基本条件、孵化功能、内部管理、运行情况、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考核,着重考核孵化服务和基地管理情况(具体指标详见附件2),七、考核结果评价分为优、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优的创业孵化基地,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创业孵化基地,并停止享受相关扶持补贴:(一)已不具备桂人社规〔2021〕5号文规定的认定条件,不再具备创业孵化功能的或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为孵化对象提供入孵时承诺的各项服务的,(二)各创业孵化基地和孵化企业要合法经营,取消基地和孵化企业补贴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