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行业协会: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2〕508号)和《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2〕12号,二、组织实施(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登陆平台管理端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企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需同时提交纸质申请表两份(可在平台下载打印),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登录平台管理端对企业填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实地抽查,提出推荐认定的企业名单连同企业纸质申请表行文报送我局,(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2018年和2019年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各县(区、管委会)工信部门按照《实施细则》,登陆平台管理端对企业填报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实地抽查,于12月1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推荐函和汇总表(附件2、3)报送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