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申报单位:根据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印发的《嘉兴市2022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附件1,下简称《操作细则》)及有关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2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线上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通道及时间网址:https://jxhq.seehealth.net:10443/policy/#/进入网页后直接搜索下文所列对应事项,点击后即可进入申报页面,二、申报事项①新能源汽车购置(范围包含新能源公交车、氢燃料电池汽车,本次申报事项涉及的新能源汽车购置、公共充换电运营服务、公用充换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三、其他事项1、请市本级各申报单位仔细对照《操作细则》中对申报材料的要求,2、《操作细则》中的“个人充电桩报装补贴”事项第一批次(2022年1月1日-2022年9月22日)将对接市级电力部门,对照文件中的相关条件,在通过符合性审查后直接将奖补金额划入具有资格的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无需个人进行申报,按照2021年操作细则可在本轮申报中一并申报,4、如有疑问可咨询属地发改部门,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0573-82838380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0573-82720240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0573-83686455附件:嘉兴市2022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doc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