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促进粮油产业稳定发展的意见》(浙农计发〔2019〕14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温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2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温政发〔2022〕12号)文件精神,今年实际收购常规水稻良种210000公斤,订单水稻良种奖励资金126000元,现按要求将奖励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2年10月20日起5个工作日,投诉电话:0576-86223824、86223089,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公示单位反映,温岭市农业农村和水利局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