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批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现已制作完成(名单见附件1),现将领取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取时间2022年1月6日-2022年1月14日工作日(9:00-11:00,14:00-17:00)二、领取地址南开区红旗路与黄河道交口南开文化中心5号门404三、联系方式李慧雨87893225,李琦27695278四、所需材料请携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回执原件(见附件2)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五、相关提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明确规定:第十三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第十六条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第十七条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第十九条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附件1:南开区2021年第二批获得复函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回执南开区科技局2022年1月5日附件1:南开区2021年第二批获得复函的高企名单.xls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