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关于修订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金规〔2022〕2号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市(州)金融局、党委军民融合办、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4月1日修订印发的《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管理办法》(川金发〔2021〕3号)同时废止,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共四川省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2022年6月2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