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全县放心消费创建,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消费维权,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以放心消费创建为载体,以构建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诚信放心的经营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创建工作,采取由经营主体自愿申报,经综合评审确定高台县鸿丰商贸有限公司第二超市等121家经营主体为2022年度高台县“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日期:10月20日至10月26日,地址:高台县城关镇县府东街213号联系人:殷雅玲0936-5997698高台县“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单位申报结果公示.doc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