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8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专精特新方向)的通知》(浙财建〔2022〕98号)等文件规定,结合中央奖补资金预算额度和我市工作实际,经研究,现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1日(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反馈至0577-65612502.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瑞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专精特新方向)分配方案的通知.docx瑞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