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37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稳岗补贴政策,促进失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要求,现对第九批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19日至10月23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平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书面实名提出,联系电话:0573—89170201地址:平湖市钟埭街道宏建路1068号,2021年度第九批稳岗补贴企业名单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补贴总金额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公司(统筹)X133048205010000YN796973.28浙江聚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91330400059580003Y84337.06平湖市亨达印刷有限公司91330482736048031B13632.58平湖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