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援企稳岗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21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请,共7家企业申报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县人社部门初审、复核等程序,审定各企业单位补贴信息公示如下:经审核,湖北威尔达服饰有限公司、恩施鑫华服饰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吸纳89名脱贫劳动力就业,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条件,给予补贴,补贴金额共计壹拾柒万捌仟元整(小写:178000.00元),公示期为即日起5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疑问,可以向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咨询和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咨询电话: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8-5823305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8-5824912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