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关于做好2023年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农市便函〔2022〕120号,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类型(一)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二)国家数字设施农业创新应用基地,(三)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四)国家数字渔业创新应用基地,主导产业为水稻、生猪等,二、申报程序(一)区(县、市)申报,由区(县、市)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项目申报,申报条件、申报要求、建设内容、建设任务、技术参数、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等请参照《关于做好2023年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市农业农村局邀请有关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二)请有意申报的区(县、市)农业农村(渔业)部门提前与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沟通,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与市场信息处张雷,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关于做好2023年数字农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函.pdf宁波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