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决定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要围绕养老服务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试点建设,养老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要全面贯彻实施已出台的养老服务领域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须承担过省部级以上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并通过验收,发动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等积极申报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各设区市民政局应选择具有一定标准化工作基础和良好发展潜力的项目申报,列入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地方党委政府重点项目、党政创新社会治理措施优先申报,(三)项目上报(2022年11月4日前),设区市民政局、各相关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将本地区省级民政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申报表报送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确定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真正把亟需开展标准化试点的领域中重视标准化工作的单位筛选上报,各地对列入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的单位,省民政厅将列入试点示范养老服务机构作为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重点联系单位,联系人:省养老服务中心胡炜0791-86278016厅养老服务处肖宇0791-86253828附件:江西省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创建申请书江西省民政厅2022年10月18日附件江西省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创建申请书试点名称:试点类型:申报单位(章):推荐单位:年月日一、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申报项目名称申报项目类型试点¨/示范¨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人注册地址省(市)县(区)标准化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地址电子邮箱邮编业务范围近三年是否发生重大服务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事故标准化工作自我评价二、承担试点、示范创建工作的基础现状及与试点示范创建应具备条件符合性目前标准化工作情况三、试点预期实现工作目标(包括标准体系建立、实施及实施效果等)四、计划工作步骤、时间进度、阶段工作内容(包括宣传培训、标准体系建立、组织实施标准、自查、申请评估等)时间阶段工作内容负责单位及参与单位五、经费保障情况1.经费主要投入方向2.经费来源(包括当地政府、有关单位经费投入等)六、申报单位、推荐单位意见申报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公章)县(市、区)民政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公章)设区市民政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公章)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