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人社局、医保局,市直各单位,各高层次人才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根据《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启用“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申报系统”的通知》和《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全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通知》(洪人社发〔2021〕232号)精神,现将2023年我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通知如下:一、保健对象参加南昌市(市级或县区级)医疗保险且符合下列条件(含已退休)的高层次人才:(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二)国家重大人才支持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中科院相关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关人才工程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级人才(含青年项目);(三)江西省“双千计划”(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江西省高层次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人选、“井冈学者”奖励计划人选及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省部级人才(不含青年项目);(四)博士生导师;(五)年满50周岁(含50周岁)、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受聘正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含受聘后退休的人员);(六)南昌市已被认定为A、B、C、D类的高层次人才,省委保健委、省委人才办安排体检服务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核定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但用人单位提供的体检待遇可重复享受,在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可由用人单位为高层次人才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三、资格确认程序我市2023年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资格确认采取网上办理,办理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2月10日,资格确认程序如下:1.单位申报,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人社部门或人才主管部门登录相应账号,对申报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完成初审工作后提交,3.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确认资格,市人社局对申报的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市医保局对申报的高层次人才医保关系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后,相关人员纳入2023年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范围,为简化办事流程,2021年已进行医疗保健服务资格确认的高层次人才,不需要在系统中重新进行申报,对高层次才人享受待遇后不具备资格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县区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提供名单,由县区人社门或主管部门向市人社部门备案,市人社部门办理待遇资格核销手续,四、体检时间和地点1.体检时间2023年1月1日至9月30日,2.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人社部门、各人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服务、主动作为,及时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对接,3.定点医疗机构要集中优质医疗资源,做好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具体工作,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预约诊疗、免费体检、健康管理等优质服务,4.医保隶属关系在南昌市(市级或县区级)的中央驻昌、省属驻昌单位参照执行,按规定流程进行申报,联系人:李锋联系电话:83884296邮箱:rsjrck7081@163.com附件:江西省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