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阶段,我区各地根据《全面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海防指〔2022〕4号)和大型水库泄洪(放水)预警巡查工作要求,完成了相应阶段的既定任务,根据《全面推进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海防指〔2022〕4号)和《海曙区防汛及森林防灭火专项工作经费补助实施办法》(海应急〔2020〕14号)精神,现就我区2022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等第二批区级补助经费下拨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上述情况如有不实之处,请于10月21日之前向区应急管理局反映,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举报电话:0574-55889046,附件:1.海曙区2022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区级资金补助表(第二批)2.海曙区2022年度大型水库泄洪(放水)预警巡查工作经费补助表关于下达海曙区2022年度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等第二批区级补助经费的公示.doc宁波市海曙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10月17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