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进一步深化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我局根据《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中环〔2014〕103号),对强制参评及自愿参评企业共计173家进行2021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评价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评选出评选出家2绿牌(环保诚信企业)、50家蓝牌(环保可信企业)、38家黄牌(环保警示企业)、83家红牌(环保不良企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评级结果在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上(http://zsepb.z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期间设立下列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电子邮箱: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60-88361109通讯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市生态环境局2513室(邮编:528403)电子邮箱:zssthjfxk@126.com附表:2021年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0月17日附件:1.附表:2021年中山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