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备案)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与程序备案省级众创空间须满足《管理办法》第三章相关条件,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须满足《管理办法》第四章相关条件,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加速器须满足《管理办法》第五章相关条件,申报机构登录“省科技云平台管理系统”(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通过平台--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备案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见附件1、2、3),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推荐到省科技厅,为初创企业与科研团队搭建孵化载体,2.支持建设专业化孵化载体,为初创企业和科研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专业化服务,3.支持建设孵化载体全链条孵化体系,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全链条孵化体系,帮助企业降低创新创业成本等表现突出的孵化载体优先支持,2.各市科技局于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网上审核推荐、实地核查、推荐上报等工作,业务咨询电话:0531-517512625175115851751155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邮箱:kjtgxc@shandong.cn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1105室邮编:250101附件:1.山东省众创空间申报书2.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3.山东省科技企业加速器申报书4.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推荐汇总表附件下载:1.山东省众创空间申报书.docx2.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docx3.山东省科技企业加速器申报书.doc4.山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推荐汇总表.DOCX山东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