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2年石家庄市科技成果受让企业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及申报材料申报条件:1.申请主体应为在石家庄市内注册满1年,2.企业采用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方式购买相关科技成果,单项技术合同技术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补助标准:本市企业作为科技成果受让方,单项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合同技术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给予最高5%的补助,每项最高可补助50万元,3.相关技术合同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开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4.企业付款凭证(作价入股形式的技术转让,5.科技成果卖方开具的发票(作价入股形式的技术转让不需提供),8.其它证明材料(实施技术形成新产品的,可提供新产品检测报告、生产批文、用户试用报告、产品照片等佐证材料,可提供工艺(设备)测试检测报告、工艺(设备)参数说明、设备备案文件、用户使用报告、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将一式两份纸质版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2.申报单位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7日3.归口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高新区联系电话:0311-85096096附件:石家庄市科技成果受让企业补助资金申报表石家庄高新区科技局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