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协作单位申报的通知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农指〔2021〕43号)和《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渔业绿色发展等3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2〕18号)文件的要求,加强项目实施基地管理,由符合条件的稻虾生产经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并填写项目申报材料,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条件1、项目协作单位要主体要明确,经营主体必需是2022年新增的从事稻虾综合种养生产的企业、合作社或种养大户,无漏水,水质及周边无污染,二、建设内容与补助标准1、建设内容:稻渔综合种养基地进行基础设施和防逃设施建设,扩大单季稻田养殖小龙虾规模,2、补助标准:由于上级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定额,三、项目资金补助形式根据《江西省省级现代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和项目建设要求,对按照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实施主体给予补助,申报材料上报单位:永新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水产站,永新县农业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