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岭市小微企业园管理和评价试行办法》的文件精神,依据台州市小微企业区绩效评价结果,经市经信局、市财政局研究确定,现下达2021年度温岭市小微园区奖励资金210万元,现对补助予以公示7日,如有问题,请来电财政局企业科反映问题,联系电话:86086586,附件:2021年度温岭市小微企业园绩效奖励资金温岭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温岭市财政局2022年10月14日附件:2021年度温岭市小微企业园绩效奖励资金序号小微园名称运营管理机构绩效评价结果奖励金额(万元)1温岭东部中小企业孵化园温岭市上马实业有限公司A302温岭市汇富春天小微园浙江汇富春天电商产业园有限公司A303泽国机电创业园温岭市亿联园区管理有限公司A304大溪五峰小微园(一期)温岭市大溪镇五峰工业园业主委员会A305松门东南机械小微园台州市泓羽科技咨询有限公司A306横塘小微园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B157大溪镇东岸小微园温岭市大溪镇沙岸工业园业主委员会B158潘岙创业园温岭市方远亿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B159马鞍创业园马鞍桥经济合作社B15合计奖励金额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