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海口市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海府规〔2022〕3号)、《海口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海科工信法规〔2022〕3号)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海口市欧珀数字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等,拟同意海南欧珀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筹建“海口市欧珀数字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提交我局,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海口市长滨路东二街市政府办公区18栋北4楼4013房,邮编:570135),电话:68724664、68724667,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