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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商务局关于“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申请通知及细则

云南省人民政府 | 2022-10-14
一、申报对象在楚雄州范围内,具有思想道德素质好、创新创业能力强、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高层次电子商务创业人才,还需具备如下条件之一:1.网络达人、主播:通过短视频制作、网络直播,宣传推荐楚雄州风土人情、人文地理,注册账户两年以上,4.跨境电商:探索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并在评选上年度跨境电商销售额达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电商创业人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楚雄州“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表》,州商务局根据选拔范围与条件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州商务局组织成立“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评审委员会,州商务局组织对经评审产生的人选进行考察了解,州商务局根据综合评审和考察等情况,提出“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人选,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四、支持政策入选获得“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的人员,五、其他事项入选“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的人员在培养期内,取消“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资格,其他未说明事项按照《楚雄州“兴楚电商创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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