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沈阳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沈农产发[2022]13号)规定,经聘请第三方资质评估机构认定,现将拟纳入2021年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企业名单及贷款贴息金额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拟纳入市级项目补助企业及投资:1.沈阳恒生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金额为68.25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贴息金额为34.01万元,2.康平新望农牧有限公司2021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金额为155.5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贴息金额为77.06万元,3.康平新望农牧有限公司2021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金额为93.1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贴息金额为46.55万元,对公示单位有异议的,可在2022年10月14日至20日,向康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单位:康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高佐军,康平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