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按照中共自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自人才﹝2022﹞27号)、《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的通知》(自人才﹝2022﹞28号)规定,现就高层次人才及人才安居保障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范围(一)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为我市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二)需认定人才安居保障资格的范围为经认定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高层次人才,二、申报时间11月1日-15日三、所需材料(一)高层次人才认定1.《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叁份(申请人留存一份),外国人还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复印件1份,3.申报层次所需条件对应的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复印件1份,4.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二)人才安居保障认定1.《自贡市人才安居保障申请表》一式两份,申报安家补助及安居补贴需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外国人来华工作的还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1份,6.高层次人才需提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申请人填写《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或《自贡市人才安居保障申请表》,审查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在申请表用人单位审查意见处写明审核和公示情况),材料报送地址:自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人事服务科(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联系电话:2104396附件:1.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2.自贡市人才安居保障申请表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