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经办规程》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保险金次月起,须按月进行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照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确认手续或者说明求职等情况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终止发放其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可在每月任意一日通过“粤省事”、“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等途径办理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手续,也可到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网上渠道操作指引见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二、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以单位名义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等途径申请停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违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待遇自受理后符合领取条件的当月起计发,附件:失业保险金资格核对自助办理渠道操作指引.docx茂名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