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个体在经济发展中的示范和支撑带动作用,切实加大对商贸企业和个体的培育扶植发展力度,全面调动商贸企业和个体纳入统计的积极性,为商贸统计工作提供后续保障,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新增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个体入统促进奖励办法>的通知》(桃政办发〔2020〕13号)文件相关要求,经企业主体自主申报,县商务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共同进行初审并签署初审意见,初审合格后,拟评选30家企业和个体获奖励资金(详情请见附件),现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如对所公示的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内向桃江县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37-2659791附件:2021入统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名单.docx桃江县商务局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