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323511294/2022-52581发布机构区市场监管局文号组配分类成文日期2022-10-1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关于拨付浙江梦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互联网营销师培训费用的公示(第二批)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21号)和丽水市委组织部发布“十万技能人才共富能力大提升行动方案”的文件要求,浙江梦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9月份开班,目前已培训六期,考试合格并已公示结束有200人,现将第5--6期两期培训合格的100人予以公示,按照互联网营销师每人1000元的标准,共计培训费100000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莲都区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3、公示时间:从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0日止,4、公示受理电话举报电话:0578-2050031附件:互联网营销师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第五--六期)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公示(第五--六期).xlsx附件:附件: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