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向围绕工厂类、载体类、园区类、网络类、平台类、安全类6类22个具体方向,具体要求见《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见附件1),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主体可以为工业企业、基础电信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三)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2年有效期)不可重复申报,未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不可申报,未建项目不可申报,(四)每个申报主体同一类型只能申报一个试点示范方向,同一申报主体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申报主体对单位资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无效申报材料,三、工作流程(一)请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10月25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7)、项目申报书(一式六份)和电子版光盘(同步发至邮箱:1803375643@qq.com)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联系方式联系人:肖菲菲0796-8210021邮箱:1803375643@qq.com地址: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B座1121室附件:附件1.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内容.doc附件2.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工厂类、网络类).doc附件3.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载体类).doc附件4.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书(园区类).doc附件5.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申报书(平台类).doc附件6.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安全类).doc附件7.2022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doc2022年10月10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