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县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蓝田县责任督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我县实际,经单位推荐、民主评议、组织审查等程序,拟聘任刘海瑞等87位同志为蓝田县第四届县政府督学,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若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3--2022年10月17日受理电话:029-82736513(督导室)029-82726909(宣监科)通讯地址:蓝田县北环路27号,邮政编码710500,附件:蓝田县第四届责任督学拟聘名单.doc蓝田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