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南宁市本级2022年度上半年“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和“就业券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补贴申报条件(一)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二)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补贴:对招用脱贫劳动力,与之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企业或社会组织,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带动就业补贴,(三)就业券补贴:对企业吸纳“就业券”持券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按券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具体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网站(https://www.gx12333.net/si)单位办事–》就业创业–》企业吸纳补贴管理–》“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申领”或“就业券补贴申领”模块进行申报,三、补贴申报时间补贴申报时间段为:2022年10月13日-2022年11月13日四、注意事项(一)请各企业在申报补贴前准备好相应材料,(二)请各企业加强对申报信息及材料的审核把关,五、联系方式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指导科,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