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麻车村村民委员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9.6335公顷,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二、被征地的虎山街道麻车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期满前到虎山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听证时间另行通知,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2年11月10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虎山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五、本公告期限为30日,特此公告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麻车村)_20221012084815.pdf2.勘测定界图虎山2022004#区块(-1#至-4#)勘测定界图.pdf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表.pdf地上附着物.pdf联系电话:0570-4570660监督电话:0570-4111553江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1日【征地补偿安置公告江征补告〔2022〕28号--附件下载】语言播报收起播放重播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