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科创直投基金的管理第五条设立西湖区科创直投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第八条杭州西湖区科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机构”)作为科创直投基金的管理机构及科创直投基金投资主体,负责实施科创直投基金投资退出工作,第三章科创直投基金的支持、退出方式第九条根据被投资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科创直投基金投资主要采用初创型企业股权投资和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两种方式,管理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科创直投基金实施细则,第四章科创直投基金的监管和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优先股投资模式下管理机构一般不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管理机构应每半年向管委会报送科创直投基金投资运作、资金使用情况,第二章科创直投基金的管理第五条设立西湖区科创直投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第八条杭州西湖区科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机构”)作为科创直投基金的管理机构及科创直投基金投资主体,负责实施科创直投基金投资退出工作,第三章科创直投基金的支持、退出方式第九条根据被投资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科创直投基金投资主要采用初创型企业股权投资和成长型企业股权投资两种方式,第四章科创直投基金的监管和法律责任第十六条优先股投资模式下管理机构一般不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管理机构应每半年向管委会报送科创直投基金投资运作、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