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各施工单位:按照《拉萨市关于落实自治区<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的配套措施》第五项第四条工作安排,新区将对受疫情影响未复工复产项目滞留外来务工人员(非本地常驻人口)发放临时性生活补助,三、申报发放流程(一)申报材料1、身份证及暂住证或居住证,2、项目施工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要及时登记信息,详见附件1《柳梧新区受疫情影响未复工建设项目滞留人员花名册》(以下简称《花名册》),3、项目施工单位将《花名册》上报本行业主管部门,(三)资料报送时间各项目施工单位务必于10月12日18:00前将汇总完的相关资料报送至各行业主管部门,(四)条件审核1、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须按照《拉萨市关于落实自治区<关于稳经济若干临时性措施>的配套措施》标准,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花名册》(含电子版)需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盖章,3、牵头部门负责汇总各行业主管部门报送的《花名册》,即日发放截止至审核日的补助资金,分别在报送当日及10月31日直接发放至申报人银行卡账户,周密组织临时性生活补助政策是保障新区新冠肺炎疫情下滞留外来务工人员的兜底措施,通过社会事业局、人社局等部门审核认定申报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等情况,附件1:柳梧新区受疫情影响未复工建设项目滞留人员花名册附件2:拉萨市受疫情影响未复工复产项目滞留外来务工人员临时性生活补助发放承诺书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