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青岛市科教产融合园区建设方案(2021—2023年)》(青政办字〔2021〕21号)文件精神,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局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青科规〔2021〕15号)和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园区培育计划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2023年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取消申报单位项目评审和承担资格,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有超过1项(不含1项)在研项目或2次验收未通过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正常参加2022年验收的项目除外),参加过相关指南咨询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申报,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和女性科技人才积极参与项目申报,(五)联合申报须签订联合申报协议,并在项目申报材料中明确科研助理信息,二、支持方式(一)青岛市园区培育计划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二)单个项目申报市财政资金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三、申报流程各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青岛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3),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逄皓联系电话:0532-86989353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中路369号机关东部办公中心838室电子材料报送邮箱:xqkcwbgs@163.com附件:1.2023年度园区培育计划申报方向.docx下载2.青岛市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3.青岛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园区培育计划项目申报书.doc下载中共青岛西海岸新区工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10月11日。